选必1-7课 近代以来中国的官员选拔与管理
晚清选官制度的变化
科举制度的变化
- 背景: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开展。
- 表现:
- 新内容:1898年,特设经济特科,选拔经时济变之才。(反映了晚清政府面对内忧外患,急需选拔具有近代化视野与实践能力的官员。);
- 废八股:在康有为等人的建议下,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
- 办学堂:1901年清政府实行新政,设大学堂、中小学堂和蒙养学堂。
- 废除科举:1905年,光绪帝诏准立停科举之奏。自1906年起,于城乡各处设立学堂,将育人、取材合并在学校。至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000多年的科举制度被废除。
- 官僚体制的改革:裁减冗署冗官,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陆续设各部门,瓦解了传统的六部建制。
- 更新选官制度:
- 规定凡学堂考试合格毕业者,均给予贡生、举人、进士等出身。对成绩优秀者进行殿试后“酌加擢用,优予官阶”(对考核或考试成绩优秀的人才,经过仔细斟酌和考虑后,给予适当的提拔和重用,并且在授官时优先给予较高的官阶。)(也是1904年初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
- 1904年初,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统一全国学制,学堂选官制度由此正式设立,有利于培养实用的新式人才。
- 确立了留学毕业生选官制度。
民国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 出台法规草案: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依据孙中山的文官考试思想,南京临时政府出台了官员选拔方案等一系列法规草案。(官员选拔制度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的原则,但由于南京临时政府仅存在数月,文官选拔制度基本上停留在纸面上。)
- 影响:奠定了近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
北洋政府时期
- 颁布法案:1913年初,北洋政府颁布了《典试委员会编制法草案》、《文官考试法草案》标志着文官考试制度的建立。(但在军阀割据的背景下,实施力度和范围有限。)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 公务员制度:从1929年制定《公务员任用条例》到1933年颁布《公务员任用法》,标志着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在具体实践中存在派系纷争和腐败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干部制度和公务员制度
干部制度
- 沿用:新中国成立后,沿用民主革命时期由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的干部制度。
- 改革和完善:改革开放以后,干部制度进入改革和进一步完善阶段,初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管理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
- 推行:1993年,公务员制度开始推行,随后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
- 正式形成: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正式形成。
易错易考重难点和对比
近代科举制度废除的历史意义
- 冲击儒家学说的统治地位,促进了思想解放。
- 推动科技文化的发展。
- 促进了中国新型知识分子队伍的壮大和中国社会的变革。
- 促进了仕学分途(仕途与学术生涯各自独立发展),瓦解了封建专制统治阶级基础
- 直接影响教育制度和社会观念转变,还间接推动了社会阶层流动。
民国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的对比
- 各个时期(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的官员选拔制度虽都受到西方文官制度影响,但实施效果和实质差异较大;
-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理想化的设计与现实困境之间的矛盾;北洋政府时期法律草案的制定与实施脱节;国民政府时期公务员制度在形式上趋于完善,但在实践中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
学堂选官制度的特点和意义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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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系统完整,学制设置近代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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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分类较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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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实业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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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职官员有专门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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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的指导思想仍是洋务教育“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延续。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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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了清朝全国的学制,学堂选官制度由此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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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了新式学堂的创办与近代科学文化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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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新式人才的培养,造就了一批新型知识分子。
中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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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范围不同:西方多数国家中,公务员仅指中央一级,不包含地方的政府公职人员。中国公务员制度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各种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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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原则不同:西方国家文官坚持“政治中立”,不受党派政治活动。中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搞政治中立。公务员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捍卫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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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不同:西方的文官是受雇于政府,是政府的雇员,一切服从政府需要,为政府利益服务。中国公务员服务人民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是我国公务员最根本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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