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必1-11课 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秦汉时期的民族关系
秦
- 管理:秦朝设典客、典属国等官职来管理民族事务;
- 对外:
- 对匈奴:北逐匈奴、修筑长城;
- 边疆政策:南抚夷、越,在现在两广地区设立海南郡、桂林郡、象郡等。
汉
- 管理:汉朝设大鸿胪管理民族事务。
- 对外:
- 对匈奴:汉初对北方匈奴采取“和亲政策”;汉武帝时期,大败匈奴;东汉初匈奴分为南北两部(南匈奴内迁,逐渐汉化);89年,窦宪出击北匈奴取胜。
- 边疆政策:西汉在河西走廊设“河西四郡”(中原前往西域的要道);在西域设立“西域都护府”(管理西域的军政机构);在东北设立乌桓校尉;边疆推行屯戍政策,向北方大量移民屯田;在西域设置田管,督率戍卒屯田。
隋唐至两宋时期的民族关系
总述
- 隋唐时期负责民族事务关系的机构是尚书省礼部以及鸿胪寺。
- 礼部礼部司:负责招聘及册封各民族首领的仪式;
- 礼部主客司:负责各族朝建事宜;
- 鸿胪寺:负责贵宾接待礼仪。
隋朝
- 隋朝结束了统一国家长期分裂的局面,突厥、吐谷浑、党项等周边民族先后归附隋朝;
- 加强对岭南地区各族统治。589年,百越女首领冼夫人被册封为乔国夫人。
- 加强与流求的接触,三次派人抵达流求。
唐朝
- 唐朝政府与边疆地区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边疆各族称唐太宗为“天可汗”;
- 文成公主(促进了唐蕃之间的政治联姻及文化交流。)、金城公主先后入藏,唐蕃之间还数次会盟。
- 南诏王曾多次被唐朝加封,并遣子弟入唐学习;
- 唐朝的边疆管理机构主要是大都护府、都护府、羁縻州。西北设安西、北庭都护府;北方设安北、单于都护府;东北设安东都护府;南方设安南都护府。
宋朝
- 先后与辽、西夏、金并立。
- 即使在局部政权割据征战情况下,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也从没有中断过。
元明清时期的民族关系
元朝
- 元朝结束了唐末五代以来辽、宋、西夏、吐蕃、大理等政权长期并存和对峙的局面,完成了全国的统一。
- 元朝疆域辽阔,统治者一方面“行汉法”;另一方面对不同民族实行了明显的差别对待政策;
- “行汉法”:元朝统治者在国家行政管理、法律制定等方面借鉴和采纳了汉族封建王朝的许多传统制度与做法,以适应中原地区的治理需求,确保对汉族为主体的中原地区的有效管理和稳定。元朝在中央设立了三省六部等机构、沿用了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继承和发展了前朝的法制和礼仪制度。
- 不同民族实行了明显的差别对待政策:“四等人制”,旨在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地位和对广大被统治民族的有效控制。这样的民族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民族间的矛盾和不平等,对社会稳定和民族融合产生了负面影响。
- 元朝还在东北、云南等地设行省征发赋役。
明朝
- 礼部、鸿胪寺管理民族事务;提督四夷馆培养各种民族文字翻译人才;
- 修筑长城,防范蒙古骑兵。沿长城布置“九边”(九边:九个大型的军事重镇及其所管辖的边防区域)。
- 开放马市:在辽东、宣府、大同等地开放马市,与蒙古、女真各族开展贸易。
- 少数民族管理:东北设都司、卫、所对女真等族进行管理;西北设赤金蒙古、沙洲、哈密等卫;在西南设土司。
- 明朝设封西藏僧俗领袖为“王”、“法王”,建立羁縻性质的都司等机构,对西藏进行管理。并通过贡赐、茶马贸易进行经济交流。
清朝
- 清朝设立理藩院管理边疆民族事务;
- 通过满蒙联姻,加强对漠南蒙古的控制;
- 通过军事斗争平定噶尔丹部叛乱;土尔扈特部回归祖国;巩固西北边疆。
- 少数民族宗教:清政府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和五世班禅为“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青海、西藏地区设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办事大臣。
- 在西南,清政府沿袭土司制度,后来逐渐进行“改土归流”:废除世袭土官,选派有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
中国古代的对外交往
汉朝
- 陆路:经河西走廊向中亚、西亚延伸。97年,甘英奉西域都护班超之命出使大秦,抵达波斯湾一带。
- 海陆:从合浦郡徐闻县出发,最远可以航行到印度南部。东汉时期,倭国派使臣来朝,光武帝刘秀赐“汉委(倭)奴国王”金印一枚。
隋唐至宋朝
- 陆路:隋唐时期与西域商路畅通。隋炀帝命裴矩驻张掖,管理通商事务。唐朝与大食国的接触,包括造纸术在内的中国技术传入阿拉伯地区。
- 海路:
- 隋朝常骏,从南海郡出航到达赤土国,国王也遣其子随常骏来到中国;
- 日本向唐朝派遣唐使,将唐朝文化带回日本;
- 宋朝恢复了唐朝由广州出发经越南到阿拉伯的旧路,又开辟了由明州到日本和朝鲜半岛的航路。
元朝
- 通往欧洲的海陆通道都很畅通。13世纪,马可·波罗抵达中国;17年后,由泉州经海路回到威尼斯,留下《马可·波罗行纪》。
明朝
- 致力于维护朝贡体制和朝贡贸易体系。
清朝
- 1689年,中俄就双方边界签订《尼布楚条约》(清朝与外国通过和平谈判签订的第一个具有近代性质的边界条约,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使用国际法准则与西方列强签订的外交文件。)。
- 18世纪英国马戛尔尼使团来到中国,但清政府关上了对英交往的大门。(闭关锁国,开启方式是一鸦被迫打开国门)
易错易考重难点和对比
中国古代和平民族关系的主要四种方式
- 和亲:封建王朝与其他民族的统治者结亲或建立和睦友好的关系。汉唐两朝与游牧民族君主的核心在历史上影响很大。
- 会盟:民族政权双方递交合约的方法来结束双方的军事行动。会盟有利于缓和民族矛盾、改善民族关系,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成为处理民族关系的主要形式。
- 互市:民族间经济贸易的主要形式既有官方的、也有民间的。互市场所一般设立于边境地区;
- 通贡:官方的经济贸易形式,少数民族为了获得生活的必需品,向中原王朝求贡。
中国古代对少数民族政权的变化
- 崛起与分裂:自秦汉以来,北方和西部的少数民族如匈奴、鲜卑、氐、羌、羯等纷纷在中原政权力量衰弱之时崭露头角,在西晋末年,多个少数民族政权相继建立,形成了一段长期的战乱与割据状态。
- 民族融合与政权整合:在不断的冲突、融合过程中,有些少数民族政权开始接受中原先进文化,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改革,推动了鲜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深度交融。
- 统一与鼎盛:少数民族政权经过整合后,有能力实现对中国北方乃至全中国的统一。蒙古族建立的元朝结束了少数民族政权长期并存和对峙的局面,完成了全国的统一。
- 地方化与中央集权加强:清朝时期对待其他少数民族,采取较为灵活的地方管理制度。如在西南、西北等地设置土司、盟旗等制度。既保持了少数民族一定的自治权力,又确保了中央政府的有效控制。
- 文化认同与社会结构:少数民族政权在与中原文化的碰撞与交流中,不同程度地接受了儒家思想和封建社会制度,同时也保留和发展了自己的民族文化,使得中华文明更加丰富多彩。
中国古代对少数民族管理制度的变化
- 早期的因俗而治:秦朝初步建立了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管理制度;汉朝进一步完善了边疆管理制度,设立了专门的官职如“典客”、“大鸿胪”等管理民族事务。
- 羁縻政策(以笼络、安抚为主,同时辅以必要的军事和政治控制手段。比如承认中央政府的最高权威,并定期朝贡、听命于中央):隋朝羁縻州制的推行;唐朝延续并发展了羁縻制度,设置了大量的都护府来管理边疆,同时通过和亲、赏赐、册封等方式巩固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宋朝与辽、金、西夏等少数民族政权签订合约、纳贡换和平,局部地区实施间接统治。
- 强化中央集权:元朝建立后,创立了行省制度,其中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尤为突出,设置了诸如宣政院等机构,直接管理西藏等地区。
- 直接统治:明朝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一方面通过军事手段平定叛乱,另一方面通过设置都司、卫所、土司等制度,利用当地首领进行间接统治;清朝在继承明代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改土归流。
汉朝屯田的影响
- 抵御匈奴的入侵;
- 降低了军费开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 有利于边疆的开发;
- 推动了民族交流。
民族融合的作用
- 民族交融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加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 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开发了边疆地区;
- 推动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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